殺人是正當的嗎?......我指的不是在我們最文明社會的當前狀態下的一種方法。 相反,它是關於尋找某種自然權利,無論時間多麼遙遠,都可以成為殺害同胞的正當理由。
目前我們訴諸的事實是,仇恨和報復不是可以導致道德上可接受的行為的感覺,但在某些時候,根據某些基本人類組織的主要立法,這應該是這樣的,如果您願意,只需用自己的生命來補償已經能夠造成傷害…… 衝突,所有的衝突,現在都被制度化了。 正義適用於每個案件的法律和規則。 但正義也是主觀的。 還有一些人永遠不會看到,任何人的正義集體都可以為他們造成的損害賠償。
我不會因為這本 1996 年的原著而引起無端的爭論。而是偉大的作者的問題 瑪格麗特阿特伍德,誰知道如何將真實的證詞變成真正正義與道德之間不可能平衡的象徵。
年僅 16 歲的格蕾絲·馬克斯 (Grace Marks) 已被判處無期徒刑。 這一年是 1843 年,官方大法官已經武裝到足以懲罰格蕾絲的終生監禁。
但她已經為自己伸張正義了。 她的心決定的。 或許她是個內臟殺人狂,肆無忌憚,受了某種精神病的影響……
幾年後,西蒙·喬丹博士向格蕾絲尋求答案。 這個女孩可以得到赦免。 這就是一些新的遊手所要做的,去除對女孩永久懲罰的標籤,這樣他們就可以給她第二次機會。
一切都取決於她可能想要交流的內容。 我多麼抱歉。 從她作為一個成熟的女人出現在世人面前,遠離可以擁有她的惡魔......
但西蒙·喬丹開始發現的東西顛覆了一切。 也許格蕾絲永遠無法說出真相。 也許他說了,他們不想听……一個令人不安的真相將通過西蒙·喬丹博士的調解而傳開。 社會的基礎將隨著良知的地震聲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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